青岛演艺集团荣获山东省“省级文明单位”称号
青岛演艺集团荣获山东省“省级文明单位”称号
近年来,青岛演艺集团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主要抓手,全面推进党的建设、文艺精品创排、文化惠民演出、文化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工作,引导集团广大演职员工积极参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。
此外,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公布了2021年度青岛市市级文明单位、文明村镇、文明社区和文明校园名单。其中,青岛市歌舞剧院、青岛市京剧院、青岛演艺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、青岛永安大戏院、青岛市李沧剧院、青岛东方龙视影视有限公司、青岛胶州大剧院、青岛城阳大剧院荣获“市级文明单位”称号。
青岛演艺集团将以此次获得“省级文明单位”称号为契机,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十三次党代会和“市两会”精神,坚持把“作风能力提升年”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,努力锻造“凡事讲政治、谋事为群众、干事重实效、成事争一流”的作风能力。以“事争一流、唯旗是夺”的状态,主动担当起“举旗帜、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、展形象”的使命任务,全面冲刺完成全年“双效”目标考核任务,奋力开创青岛演艺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崭新局面,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演艺力量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!